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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6人公告—职位表

安徽华图 | 2020-06-0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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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6人公告—职位表

  为做好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类别 岗位 代码 计划 人数 计划专业 联系电话、邮箱 学历 学位 备注
专业技术 9001443 16 不限专业 电话:0550-3518055 邮箱:fdyzp@chzu.edu.cn 硕士研究生 拟纳入事业编制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均获得于本科高校,境外硕士须为两年以上学制。

  (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

  (五)应聘者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担任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应有在普通本科高校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工作业绩好,没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六)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或被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本公告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类推);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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